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律师助理、中小型企业法务专员、司法机关书记员、司法社工、基层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等岗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熟悉法律基础知识,掌握一般法律程序并具备较强行政秘书能力的高素质法律辅助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
获得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或技工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可注册专业学历学习。
获得普通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三、就业岗位
律师助理、中小型企业法务专员、司法机关书记员、司法社工、基层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等基层组织从事法律实务与研究工作的岗位。
四、专业团队
本专业与高校专家、行业专家密切合作,建立一支强大的能够适应现代远程教育教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职和兼职教师共37人,其中,正高(教授)8人,占22%;副高职称(副教授)4人,占11%;博士6人(含在读),占16%,硕士22人,占59% 。
五、专业特色
(一)相关学科办学基础深厚
本专业为复合型专业,本专业依托我校原有三大专业(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组建,三大专业均招生多年,尤其是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是广东开大长期招生前一、二名专业,这些专业的招生与多年的办学为本专业提供了充足的师资、教学资源和远程教育办学经验。
(二)课程资源制作精良,内容丰富,能够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
本专业按照统一的模式建立系列网络课程、系列微课、系列教材,并利用二维码技术将三者相互打通,资源丰富且立体化呈现,方便自学。
本专业制作的系列微课参加了国家和省级单位组织的大赛(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广东省计算机教育软件评审活动)。连续两届(14届、15届)参加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举办的全国多媒体大赛以及相关大赛微课组比赛,共获得32个奖项。责任教师多次获得省级教学比赛奖项。现有一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三)注重应用性、职业性能力培养
每门课程配置了大量的实用性较强的案例和实操练习,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体系中融入了职业资格证书内容,拥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兑换课程学分,使学习者的学习与职业紧密结合。本专业还建有多个校内校外实习基地,校内实训室包括:设备配套完整的模拟法庭、模拟劳动仲裁庭、法律诊所、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校外实习基地包括:中山市法院(省级校外实训基地)、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等,以满足学生实训需求。
为加强网上实践教学,本专业在多门课程中配置了 “法律实务综合模拟系统”,该系统可以为学生提供从起诉到审理、从文书写作到证据提交、从刑事、民事到仲裁等各种网上法律实践活动。
六、教学模式
本专业将采用以“网络和自主学习为主、面授辅导为辅”混合式教学模式。学生以自学和在线学习为主,学生必须完成课程主持老师布置的阅读材料和通过观看网上视频进行自学,同时按照辅导老师要求,参与网上各种教学活动,并参与网上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到规定学分。
七、学习支持服务
1.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和符合个性化学习要求的优质资源,包括纸质教材和大量的网上学习资源。
2.对学生自学中所产生的问题除提供面授答疑外,还将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提供多方位服务。
3.获得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可减免相应的学分。
八、主修课程
本专业主要修读课程是:法理学、宪法学、法律职业伦理、民法学(1)(2)、刑法学(1)(2)、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社会工作实务(专)。
1.法理学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旨在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认识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并为学习其他部门法打下理论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法学的概念,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研究法学、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法的起源、本质和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等;法的创制、法律规范、法的体系;法的实施、实现等。
2.宪法学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本课程系统地阐述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学习本课程可以为学习其他部门法学打下必要的基础。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概括说明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介绍宪法基本理论,重点介绍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以我国现行宪法条文顺序为依据,分章介绍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内容。
3.法律职业伦理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全面了解法律职业应有的伦理道德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以法律职业伦理道德规范自己的言行。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规范;律师的职业伦理;检察官职业伦理;法官职业伦理;守法伦理。
4.民法学(1)(2)
本课程6学分,108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能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能熟练运用民法的方法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观念,并为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运用民法理论指导实践。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从民法学课程体系看,其内容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大部分。民法总论包括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民法分论包括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五项权利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5.刑法学(1)(2)
本课程6学分,108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旨在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知识,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结合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法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本课程分为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主要阐述刑法学的一般原理,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分论部分主要阐述各类具体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 处罚原则。
6.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解决民事诉讼实务问题的基本技能。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主管与管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强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证据的种类、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和 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与方法);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 程序、法院裁判、执行程序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等)、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与非讼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
7.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及具体规定。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根据与任务;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等。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高等专科教育的要求和多媒体远距离教育的特点,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教授,使学生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9.社会工作实务(专)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是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主要目的是对学生进行社会工作实务理论与技巧的教育,使学生明确了解社会工作实务的基本理论与伦理原则,掌握并运用社会工作实务的技巧与方法。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讲授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与技巧,整合前面所学的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通过课堂讲授和实验室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能够巩固社会工作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学生社会工作实际操作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一般流程及主要方法、医务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老年人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等。
九、修业与毕业
本专业最低学习年限为2.5年,学籍8年有效。毕业总学分为90学分。学生取得毕业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并获得广东开放大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