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为扎实的教育学基础, 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掌握系统的教育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面向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产业公司或集团、教育咨询公司、教育培训公司等单位或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人才。
二、招生对象
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注册专业学历学习。
获得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技工学校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三、就业岗位
本专业的毕业生能够胜任各级各类基础教育教学机构、教育行政与教学科研部门从事教育教学、管理、辅导等工作。
四、专业团队
本专业现有专业教师36人,其中5名教授、6名副教授,团队教师100%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双师型”资格。
五、专业特色
本专业跟紧时代发展需求,积极满足广东社会发展与政策需求。专业的设置由政府、行业、企业及高校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经过认真论证予以批准设立。
六、教学模式
本专业施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线上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学习专业课程,线下组织学生开展交流、实践。
七、学习支持服务
本专业除提供给学生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外,还制定了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建成了4个实体和1个虚拟实验实训室。实验场地和设备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此外,本专业还通过和相关企业行业合作,建立了4个较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八、主修课程
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德育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社会学等
九、毕业修业
本专业的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方式;课程考查采用研究报告、实训报告、小论文等形式。毕业论文(设计)参照《广东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专业还施行学分互认及免修。学习过程中可采用单科课程学习的方式,修完一门课程,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广东开放大学发放的课程单科结业证书,课程学分和成绩存入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分可累积,长期有效。获得本专业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课程认证标准,可认可相关课程学分,具体办法见相关规定。学籍8年有效。毕业总学分为90学分,收费学分为71学分。